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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时代天禧19楼(营销中心)5年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8 10:21:59点击量:

  我司于2026年3月2日14:30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樟树市时代天禧19#楼(营销中心)5年租赁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樟树市时代天禧19#楼(营销中心)5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3700㎡,租赁期限:5年。装修期2个月(装修期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0日),合同时间为2026年5月1日-2031年4月30日。

  2、网上电子拍卖的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0元/次,自由报价时长15分钟,延时周期120秒。(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方式)。

  展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17:00止,网上报名报名时请选择对应的标的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文件,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文件者风险自负。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均可报名(法律规定不能竞拍的除外)

  2、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网上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17时报名截止前完成以下竞买申请手续才具有网络竞价权限。

  1.按网上交易系统要求,意向竞买人必须在购买CA数字证书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买。购买数字证书时请先进行电话咨询,确认购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业务CA数字证书,同时确认购买数字证书需提供的相关资料。CA数字证单位: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网址:,购买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828号时代花园7楼,咨询电线.未注册的意向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注册。点击“平台统一登录门户”,点击“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交易主体注册信息维护”,点击“立即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3.基本信息认证审核:可选择使用CA或通过人工认证审核,具体操作详见(网址:)。

  4.第一次使用CA数字证书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产权系统的【竞买人入口-驱动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5.CA证书激活:点击“平台统一登录门户”,点击“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交易主体注册信息维护”,点击“CA激活”。

  6.网上报名:点击“平台统一登录门户”,点击“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点击要报名的项目标的进行报名。对竞买人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时还需按要求上传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7.缴纳保证金:登录“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入口”,通过“资金结算”-“保证金结算”查找、缴纳待交保证金。

  8.意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拍卖保证金从报名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账户信息: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9.意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在保证金结算的已交保页面,报名项目的当前状态显示为“已结算”方为网上报名成功。

  10.已有原CA数字证书(未过有效期)和账号的意向竞买人可依据网上报名流程直接登录报名、缴纳保证金。

  1.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拍卖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拍卖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及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拍卖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单位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以上无效拍卖保证金只能在拍卖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产权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10及以上;浏览器使用自带Edg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4.为避免因网络竞价系统操作不熟练、保证金逾期到账等情况,造成失去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至少在距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完成所有报名程序。

  七、拍卖保证金的退付:网络竞价结束,在买受人/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中心收到委托人和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拍租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八、确定买受人后,拍卖人与买受人/承租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承租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会采用设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击槌成交。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还须交纳拍卖成交总价3%的拍卖佣金,当天现场付清。

  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一年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的年租金/12*2,履约保证金后期会转变为押金),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交付时间和租金的缴纳时间;买受人/承租人未按时交纳成交款项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无违规情况下,凭委托人和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无息退回给买受人/承租人。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口头介绍、文字说明等仅供参考,如与标的物不符之处,以拍卖标的物现状为准,均不影响成交结果。

  4、本次拍卖物的瑕疵与客观实际或竞买人调查、核实情况不符或有偏差,但仍不影响成交价款或金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拍租标的是按现状进行公开拍租,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认真查勘拍租标的,了解拍租标的的权属、品质等情况,竞买人无论是否参加现场查勘活动,一旦登录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竞拍标的物现状的所有情况,标的现状与质量状况以现场查看为准,所提供的数量仅供参考,数量如有误差,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调整成交价或退换成交标的。

  6、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一年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后期会转变为押金)。如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委托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如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则保证金在到期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不能经营有光、废水、噪声、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如餐饮、娱乐活动业等)及不能经营对住户有影响的行业。标的物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卖。

  8、买受人/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合同期满后,不得破坏和拆除室内装修,所有权归委托方,委托方不作任何补偿。

  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一年租金,同时交清履约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和委托方签订合同。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本部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有标的均以现场为准。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本部索取、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让方提出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品质、缺陷、现状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活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并对其竞买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买受人/承租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依本规则按时足额支付款项,视为买受人/承租人违约,已交付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我公司有权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拍卖人无需违约人同意即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买受人需交纳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阻扰其他人叫价竞买,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串价、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及拍卖师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买,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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